物管费和装修可用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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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住房公积金政策又有新福利:物业管理费和装修也可以提取公积金!昨天,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新增物业管理费和装修两种住房公积金提取类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6年5月4日起,东莞市新增物业管理费提取和装修提取两种住房公积金提取类型。其中使用公积金装修多可以提取10万元。

物管费和装修可用住房公积金

《通知》内容显示,此次新增加的福利共有两部分:一是物业管理费提取。职工每月可提取月缴存额(单位+个人两部分)的30%且上限不超1500元,可自2015年3月1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实施之日起计提。通过自助渠道办理每次时间间隔不少于1个月,临柜办理的每次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二是装修提取。职工可一次性提取当前职工账户余额的65%且上限不超过10万元作为装修补充资金。装修提取每位职工只能办理一次。

此外,提取不仅于缴纳公积金的职工本人。《通知》显示,凡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东莞市拥有自有产权住房即可提出申请,夫妻双方符合条件的还可分别申请。

据了解,东莞市民可携带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职工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进行办理。可以申请开通自助服务后,通过手机短信、网上办事大厅等服务平台办理;或持所需资料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办理。